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冠新材,股票代码:001378)成立于1999年,下设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在佛山市顺德区设有三个科技园区,占地面积24.6万平方米。拥有7条德国、日本进口的国际先进双向拉伸薄膜生产线,2条功能涂布生产线,13条双螺杆高性能功能母料生产线,7个功能薄膜和材料研发实验室。德冠致力于功能薄膜、功能母料的研发与生产,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协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专委会第四届理事会主任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绿色产业链优秀单位;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轻工业功能性薄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机构;“德冠”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德冠为客户提供功能性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基材、功能母料及其加工应用的解决方案:拥有一百多种功能薄膜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刷复合、激光防伪、商品标签、食品冷链包装、精密涂布电子产品保护、环保家居装饰、工业制程以及辅助成型等领域,服务于艾利、丝艾、芬欧蓝泰、福莱新材、紫江企业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制造企业,也是可口可乐、农夫山泉等饮料环绕标贴,蒙牛、伊利等牛奶环保纸盒包装,以及白酒酒盒和高端消费品包装盒的薄膜基材供应商;拥有消光母料、珠光母料、增挺母料等功能母料产品,其中消光母料性能达到国际水平,生产及销售规模全国领先。德冠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掌握领先技术,运用差异性博弈,个性化规模经营”的经营战略,运用集成产品开发模式构建起核心技术体系。其中自主研发的节能减排无胶复合膜,两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中国专利优秀奖”,每万平方米应用可减少127.43度电能消耗,相当于减少102.48千克二氧化碳排放;消光膜与消光母料技术相互促进,消光膜哑光效果均匀细腻,附着性能好,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中国专利优秀奖”;成功研发出轻量化、单一材料、可回收利用的双向拉伸聚乙烯薄膜,并在同行中率先实现稳定量产,荣获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德冠以“用新材料科技塑造品质生活”为企业使命愿景,以“功能化、高端化、环保化”新材料为发展方向,致力研发与生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可循环回收利用的薄膜新材料,用科技创新点燃绿色发展引擎,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让生活与环境变得更美好!
【所属板块】塑料制品,广东板块,融资融券,新材料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功能性BOPP薄膜、BOPE薄膜、功能母料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收入0.65亿 ,占比4.25% ,利润-0.04亿 ,占比-1.95% ,毛利率-6.09%;功能母料收入1.36亿 ,占比8.92% ,利润0.13亿 ,占比6.58% ,毛利率9.8%;功能薄膜收入13.21亿 ,占比86.83% ,利润1.93亿 ,占比95.37% ,毛利率14.58%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工业用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后加工产品、塑胶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1999年1月,顺德市德冠实业有限公司和罗维满等20位自然人共同签署《顺德市德冠双轴拉伸薄膜有限公司章程》,共同投资成立顺德市德冠双轴拉伸薄膜有限公司。德冠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双轴拉伸薄膜,丙纶纱;销售:包装材料、塑料原料;进出口贸易:塑料原料、包装材料。1999年1月5日,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次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顺会验字(1999)(良)(002)号)。1999年1月21日,德冠有限在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23191927-6的营业执照。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日由德冠集团、罗维满、谢嘉辉、张锦棉等48名股东发起设立。2009年11月1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09]第1264号),经审计,截至2009年9月30日,德冠有限的净资产为10,476.83万元。2010年1月4日,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广东德冠双轴拉伸薄膜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衡评字[2010]第002号),经评估,德冠有限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高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020年6月22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所涉及其经审计后资产和负债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0]第A0410号),经评估,德冠有限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高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010年1月28日,德冠集团、罗维满、谢嘉辉、张锦棉等48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召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由德冠有限以200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4,768,311.53元按照1:0.9545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而成。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10年1月28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0]第A1006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1月27日,德冠新材料(筹)以经审计的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10,476.83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000.00万股,折股后净资产余额476.8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德冠新材料(筹)已收到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股本总额为10,0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1、公司报告期内的第一次股权转让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公证处于2017年5月22日出具的《公证书》((2017)粤佛顺德第21653号)确认,因股东李汉宗去世,其女儿李艳峰继承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754,555股股份。2、公司报告期内的第二次股权转让2017年8月7日,公司股东梁顺柏与黄明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梁顺柏将其全部股权37,401股,以11.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黄明基。3、公司报告期内的第三次股权转让2017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罗奕贤与罗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东罗奕贤将其全部股权1,106,151股,以0元转让给自然人罗誉,罗奕贤与罗誉为父子关系。2020年5月22日,华兴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GD—151号),认为公司自1999年1月21日设立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历次出资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德冠股份历次出资情况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