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自主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它座落于“世界制造名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河西工业园,厂房建筑面积逾15万平方米(含在建);公司相继通过了ISO9001、ISO14001综合管理体系认证,是中国信用企业认证体系示范单位、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百余款高科技产品和数十种国家专利,产品遍及全国,并远销欧盟、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LVTONG”产品被誉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绿通科技凭着锐意的科技研发实力、庞大的生产力支持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在行业中形成了极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影响力正随着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张而快速上升。十多年时间,得到了强势发展,如今,已全面奠定了在电动车行业的地位。绿通科技大力弘扬“品质.服务.创新”的企业理念,奉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使员工的个人价值观和企业的价值观得到统一,塑造了以追求品质和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企业走上了一条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公司目前拥有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车、电动老爷车、电动仿古车、旅游观光车、高尔夫观光车、电动货车、电动特种车等多个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景区、高尔夫球场、工厂、楼盘、酒店、警用巡逻、货物运输等场所,是万达集团、恒大集团、碧桂园集团、香格里拉酒店、喜来登酒店、悦榕庄酒店、中国石油、中国南方电网、上海电气、呀诺达景区、莫干山裸心谷等国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售后服务是我们品质的检验,把服务做成品牌中的品牌是我们的追求,绿通科技向每一位客户承诺:以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提高产品质量的可信度;以专业服务触及全球,在任何地方的用户都能得到周到细致的服务。
【所属板块】交运设备,广东板块,创业板综,融资融券,中芯概念,并购重组概念,半导体概念,快递概念,一带一路
【主营业务】场地电动车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01亿 ,占比0.13%;电动巡逻车收入0.4亿 ,占比4.83%;电动货车收入0.13亿 ,占比1.58%;观光车收入1.65亿 ,占比19.9% ,利润0.28亿 ,占比12.78% ,毛利率16.96%;配件收入0.81亿 ,占比9.71%;高尔夫球车收入5.3亿 ,占比63.8% ,利润1.45亿 ,占比65.96% ,毛利率27.3%;清洁车收入0亿 ,占比0.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沿革】 2004年2月10日,张志江、何荣浩共同签署《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张志江、何荣浩分别以货币出资64.00万元、16.00万元设立绿通有限。2004年5月8日,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正所验字(2004)056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4年5月8日,绿通有限80.0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其中张志江、何荣浩分别以货币出资64.00万元、16.00万元。2004年5月11日,绿通有限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2月1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16]第22-00034号”《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057,292.25元。2016年2月18日,绿通有限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60,057,292.25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37,793,800股,每股面值1.00元,股份公司的股本为37,793,800.00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22,263,492.2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6年2月21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瑞评报字[2016]第000102号”《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6,755.06万元,评估增值749.33万元,增值率12.48%。2016年3月1日,发起人张志江、骆笑英、富腾投资、恒鼎投资共同签署《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绿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出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22-00007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事宜进行了审验。上述验资报告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华兴专字[2021]20000010073号”《关于对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进行复核。2016年3月11日,公司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10月17日,绿通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6,666,666股(含6,666,666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同日,绿通科技公告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34)。2017年11月1日,绿通科技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17年11月3日,中广投资、创钰铭泰、赫涛、郑钟南分别与绿通科技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中广投资以1,000.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1,333,333股;创钰铭泰以500.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666,666股;赫涛以675.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900,000股;郑钟南以2,325.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3,100,000股。2017年11月1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4-00034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1月8日,绿通科技已收到中广投资等4位股东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44,999,992.50元,其中5,999,999.00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上述验资报告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华兴专字[2021]20000010073号”《关于对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进行复核。2017年12月8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033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2018年1月24日,绿通科技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定向发行股票5,999,99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50元,公司在册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2018年2月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股本变动情况予以变更登记。2018年1月31日,绿通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18年2月28日,绿通科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18年3月17日,绿通科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978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3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2018年3月26日,张志江分别与廖健、拓弘投资、赫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1.41%的股份(666,667股)作价506.67万元、将其持有公司4.52%的股份(2,133,000股)作价1,621.08万元、将其持有公司1.41%的股份(666,667股)作价506.67万元分别转让给廖健、拓弘投资、赫涛。2018年5月7日,叁道资本与创钰铭恒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叁道资本将其持有公司3.89%的股份(1,836,000股)作价1,395.36万元转让给创钰铭恒。2018年5月15日,陈乙玲与廖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乙玲将其持有公司0.89%的股份(420,000股)作价319.20万元转让给廖健。2018年5月15日,恒鼎投资分别与创钰铭晨、赫涛、廖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恒鼎投资将其持有公司3.44%的股份(1,626,398股)作价1,236.06万元、将其持有公司0.42%的股份(200,000股)作价152.00万元、将其持有公司0.24%的股份(113,382股)作价86.17万元分别转让给创钰铭晨、赫涛、廖健。2018年5月15日,创钰铭汇分别与王晓东、珠海华尚、富腾投资及恒鼎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晓东将其持有公司0.51%的股份(240,000股)作价182.40万元、珠海华尚将其持有公司0.29%的股份(137,000股)作价104.12万元、富腾投资将其持有公司0.37%的股份(176,260股)作价133.96万元、恒鼎投资将其持有公司1.68%的股份(791,740股)作价601.72万元分别转让给创钰铭汇。2018年5月31日,绿通科技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2018年7月17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予以变更登记。2019年5月16日,张志江与何志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2.84%的股份(1,340,000股)作价1,500.80万元转让给何志钊。2019年5月21日,张志江与黄宜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3.11%的股份(1,470,000股)作价1,646.40万元转让给黄宜艳。2019年5月22日,张志江与黄佩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1.27%的股份(600,000股)作价672.00万元转让给黄佩亿。2019年10月16日,袁永谦与何志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0.40%的股份(200,000股)作价226.00万元转让给何志钊。2019年11月2日,绿通科技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2019年12月27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次股权转让事项予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