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集产品设计、模具制造、注塑、烫金、涂装、成品组装为一体的亚克力容器专业制造商。我公司在生产设备、技术创新、产品种类、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方面有较为完善的体系,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我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城工业区,产品产能处于行业前列,50%的产品出口到欧洲、美洲、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我们与国际和国内知名化妆品品牌公司(欧莱雅)、雅诗兰黛、雅诗兰黛、百雀炙、堪氏、丸比(丸比)、温必泉(WETHERM)、卡兹兰(卡斯兰)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全电动伺服注塑机、自动印刷机、自动烫金机、真空镀膜机和自动镀膜生产线等先进的国际生产设备;拥有从设计到生产的技术管理团队;拥有一支从设计到成品的质量管理团队;拥有经过培训和考核的熟练员工操作团队。我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SA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知名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为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公司以诚信务实为宗旨,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我们希望广泛学习他人的长处,以打破新的记录。
【所属板块】美容护理,浙江板块,创业板综,预盈预增,QFII重仓,微盘股,化妆品概念,降解塑料,贬值受益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材料收入0亿 ,占比0.01%;模具收入0.07亿 ,占比2.22%;注塑件收入3.07亿 ,占比92.1% ,利润0.45亿 ,占比87.53% ,毛利率14.79%;玻璃瓶收入0.19亿 ,占比5.67% ,利润0.04亿 ,占比8.58% ,毛利率23.5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胶表面处理;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沿革】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整体变更设立。锦盛包装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6年7月31日净资产181,108,379.42元为基础,折股为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6]4581号《验资报告》。2016年12月21日,锦盛新材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整体变更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146150140Y的《营业执照》。锦盛包装的前身系成立于1984年10月的上虞华光电讯器材厂,后更名为“上虞县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1997年12月30日,上虞市教育体育委员会出具虞教体委校企改字(1997)第66号《关于同意“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12月30日,上虞市沥海镇乡镇企业总公司出具沥乡企(97)字第2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199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后,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厂总资产131.99万元,负债为70.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1.83万元。1997年12月31日,上虞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虞企改办乡字(1997)92号《关于同意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厂改制的批复》,同意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改制设立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经评估确定,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总资产为131.99万元,负债总额70.16万元,净资产为61.83万元,其中界定学校集体资产34.01万元,占净资产的55.01%;界定企业集体资产27.82万元,占净资产的44.99%。企业改组为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后,设总注册资金61.83万元,其中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出资34.01万元,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职工持股会出资27.82万元。企业改组后,原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的资产、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接受和承担。1998年1月10日,上虞市沥海镇人民政府出具沥政字(98)3号《关于对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厂资产确认、资产界定的通知书》,对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厂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确认净资产为618,327.72元。经沥海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实验厂的资产作如下界定:学校集体资产为34.01万元,占实有净资产的55%;企业集体资产为27.82万元,占实有净资产的45%。1998年6月2日,上虞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虞审验(98)第1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8年6月2日,拟设立的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61.83万元。1998年6月11日,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经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工商登记的学校集体资产的持股主体为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学校、企业集体资产的持股主体为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职工持股会。由于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职工持股会最终并未成立,故根据上虞市校办企业公司于1998年6月10日出具的《关于对改制校办企业中的企业集体资产进行托管和监督经营管理的通知》,该部分股权实际由上虞市校办企业公司托管持有并行使股东权利,不影响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合法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