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行业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是“软件定义汽车”行业变革的引领者和汽车数字化转型的推动者。光庭致力于探索汽车电子软件先端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形成了以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车云、新能源及数字地图等多项产品的全域全栈综合解决能力。面对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光庭信息首创“超级软件工场”,打造人机协同软件开发模式,引领未来汽车软件工程变革。抢抓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红利,带动汽车与软件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世界专业“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未来,光庭将与国内外知名车厂和全球领军合作伙伴一起紧密围绕汽车互联化、智能化、电动化和共享化的发展趋势,协同创新、生态共建,共同开发具备未来前瞻性和领先性的核心技术、新型软件工艺和专业解决方案。
【所属板块】软件开发,湖北板块,创业板综,融资融券,预盈预增,财税数字化,小米汽车,时空大数据,电子后视镜,机器人概念,鸿蒙概念,华为概念,小米概念,车联网(车路云),无人驾驶,人工智能
【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定制软件开发收入2.53亿 ,占比41.62% ,利润0.98亿 ,占比46.96% ,毛利率38.82%;软件技术服务收入2.27亿 ,占比37.32% ,利润0.56亿 ,占比26.75% ,毛利率24.66%;软件许可及其他收入0.06亿 ,占比1.01% ,利润0.05亿 ,占比2.19% ,毛利率74.31%;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1.22亿 ,占比20.05% ,利润0.5亿 ,占比24.11% ,毛利率41.37%
【经营范围】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产品和软件解决方案研发;智能终端软件系统研发;移动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研发;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电子地图的制作;地理信息系统及工程应用;空间地理数据测绘(地籍测量、地理国情、工程测量等)、地图数据库建库服务;数据信息的加工及内容信息服务提供;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10年12月22日,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筹)(光庭有限前身,后更名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鄂武)名预核私字[2010]第2073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1月14日,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筹)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通过《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1月14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华宇验字[2011]第T00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1月14日,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筹)本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2011年1月17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系由发行人前身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5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114168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光庭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2,810.27万元。2015年5月18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471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光庭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820.75万元。2015年6月10日,光庭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2,810.27万元折合成6,666.67万股股本,每股面值1.00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6,143.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光庭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2015年8月12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金函[2015]120号),确认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份总数为1,120.01万股,其中吉林汽车创投持有633.3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9.5%;银河吉星持有33.3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0.5%;东兴成长持有453.3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6.8%。上述股份均为国有法人股。2015年8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007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8月15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光庭有限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总额6,666.67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8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的报告》等议案。2015年8月26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本次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