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立于2011年6月,拥有遍布国内十余家分支机构和一家香港国际贸易公司、一家越南海外工厂。公司专注于磁性器件终端应用技术开发,为客户提供磁路设计、精密加工、表面处理、智能组装等综合性解决方案,着力打造稀土磁性材料应用领域引领者的企业形象。 公司主导产品应用于3C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医疗器械、海洋石油等领域。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推出定制磁路设计,公司的产品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成为诸多国际知名3C消费类电子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 多年来公司专注于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以自主研发助推产业升级,持续推进智能工厂建设、生产工艺流程优化和资源整合利用。目前已获得百余项专利技术,并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SCS认证、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 在稀土永磁行业中深耕多年,以推动稀土行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致力于稀土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工程化开发和推广应用,先后荣获了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试点示范企业、十佳数字工厂等诸多认证和荣誉。 面向未来,英思特用“智造”,与世界无缝链接,探索无限未来、创造无限可能。
【所属板块】电子元件,内蒙古,专精特新,创业板综,深股通,融资融券,人形机器人,机器人概念,注册制次新股,华为概念,富士康,小米概念,无线充电,苹果概念,西部大开发,稀土永磁,次新股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磁性器件终端应用技术开发,为客户提供磁路设计、精密加工、表面处理、智能组装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公司根据终端客户对新产品在功能和设计方面的需求,同步参与新产品的磁性器件开发,为磁性器件的设计、试制、测试和优化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83亿 ,占比7.01% ,利润-0.17亿 ,占比-5.09% ,毛利率-20.39%;单磁体应用器件收入4.1亿 ,占比34.62% ,利润1.33亿 ,占比39.92% ,毛利率32.4%;磁组件应用器件收入6.91亿 ,占比58.37% ,利润2.17亿 ,占比65.17% ,毛利率31.3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磁性材料的生产;磁性材料的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喷涂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公司沿革】 2011年6月,费卫民、王诗畅、周保平、王建军和刘惠兰共同出资设立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其中费卫民认缴142万元,以货币出资实缴85.2万元;王诗畅认缴141.5万元,以货币出资实缴84.9万元;周保平认缴91.5万元,以货币出资实缴54.9万元;王建军认缴75万元,以货币出资实缴45万元;刘惠兰认缴50万元,以货币出资实缴30万元。2011年6月13日,包头高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高新所验字[2011]第38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6月13日止,英思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00万元。2011年6月28日,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2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02210244《审计报告》,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2,576,662.86元、负债总额为20,331,855.57元、净资产为12,244,807.29元。2016年5月24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和谊评报字[2016]12031号《评估报告》,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435.73万元。2016年5月25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各方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其共同投资的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方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代表的净资产出资。公司设立时股本总数拟为1,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股东以净资产出资,股本总额为1,100万元,股份总数为1,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均为普通股。除注册资本外的净资产余额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按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成立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2016年5月2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22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5月25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100万元,以有限公司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1,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2016年6月7日,股份公司取得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