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或“公司”)成立于2010年,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西南革命老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股票简称:云中马,股票代码:603130)。云中马专注于革基布及相关原材料的生产、研发、加工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人造革、合成革生产厂商,最终应用于鞋面、箱包、家具、装饰材料等消费品。云中马坚持“诚信经营、质量第一”的治企方针,秉承"诚信、创新、人本、和谐”的核心价值观,以“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谋求发展,为社会承担责任”为企业发展理念。公司已形成“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为纽带的组织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云中马拥有严格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革基布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云中马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逐步荟萃业界精英,不断将国内外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方法及经验与实际生产相结合,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在同行业内名列前茅,实现企业快速、稳定地发展。云中马一直致力于革基布传统工艺技术的改良,并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坚持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的生产模式,不断提升自身产能规模,降低单位能耗,形成可持续发展。公司是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系国内针织革基布行业龙头企业之一。云中马先后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质量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品开发贡献奖等多项奖项;公司被评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高质量发展企业、中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革基布十强企业、浙江省绿色工厂、浙江省节水型标杆企业、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企业和浙江制造认证企业等。未来云中马将持续专注于革基布产业,紧紧围绕“产业化、科技化、国际化”战略,致力于创世界一流革基布品牌,打造具有国内、国际较强竞争力的革基布制造基地。
【所属板块】纺织服装,浙江板块
【主营业务】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1亿 ,占比0.4% ,利润0.1亿 ,占比4.34% ,毛利率98.14%;纬编革基布收入2.92亿 ,占比11.15% ,利润0.45亿 ,占比19.09% ,毛利率15.39%;经编革基布收入23.16亿 ,占比88.45% ,利润1.8亿 ,占比76.56% ,毛利率7.7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革基布生产、加工、销售,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编布、纬编布生产、研发、销售;化纤加弹丝生产、研发、销售;纺织新材料生产、研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沿革】 公司前身为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由云中马染织和叶福忠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松舟会验字[2010]第151号),验证截至2010年9月15日,云中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年9月16日,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3311240000097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云中马有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名义股东为云中马染织、叶福忠,云中马染织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100%股权,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17-00033号),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4,821,648.76元。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浙韦评报字(2016)第082号),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4,095.77万元。2016年11月29日,叶福忠、叶程洁、云中马合伙、叶永周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公司截至2016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4,821,648.76元,折合股本105,000,000股,其余19,821,648.76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浙韦会验(2017)第006号),验证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于2021年8月8日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451号),对有限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实缴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公司历次出资已全部到位。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8日出具《复核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157号),认为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股份公司设立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韦评报字(2016)第082号)能够公允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2016年12月28日,公司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5623690963)。
2010年9月13日,云中马染织和叶福忠签订《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云中马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云中马染织首期货币出资2,400万元,二期货币出资1,600万元,共计4,000万元,持股80%;叶福忠首期货币出资600万元,二期货币出资400万元,共计1,000万元,持股20%。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松舟会验字[2010]第151号),验证截至2010年9月15日,云中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年9月16日,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云中马有限设立,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124000009773)。云中马有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名义股东为云中马染织、叶福忠,云中马染织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100%股权,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2019年4月28日,云中马合伙与叶福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云中马合伙将其所持云中马1%股份(合计105万股)作价105万元转让给叶福忠。本次股权转让系叶福忠将其通过云中马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的105万股调整为直接持有公司105万股。具体实现方式为由叶福忠减资105万元合伙份额,云中马合伙向叶福忠转让其持有的云中马105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