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

603706 上证主板 新疆 上市日期:2018-07-09
21.74
-0.64%
  2025-11-07
总股本 1.00亿股
流通股本 1.89亿股
总市值 41.44亿元
流通市值 41.44亿元
最高 22.09
最低 21.72
换手率 0.57%
成交量 1.07万股
成交额 0.23亿元
行业板块 燃气
细分板块 管道燃气

关键指标

市盈率
16.88
市净率
2.54
ROE
8.05
总市值
41.44亿元
换手率
0.57%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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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摘要

报告期 每股净资产 营业收入(亿) 同比增长 净利润(亿) 同比增长 毛利率 净利率
2025年 三季报 8.76349 8.49 4.84774 1.38 13.57 27.6792 13.57
2025年 半年报 8.67995 7.03 6.48442 1.24 7.53 29.1619 7.53
2025年 一季报 9.34294 4.66 -4.37605 0.81 11.69 28.0083 11.69
2024年 年报 8.90655 14.44 19.9959 1.97 0.04 24.6126 0.04
2024年 三季报 8.47703 8.10 8.42462 1.22 15.72 26.5104 15.72
2024年 半年报 8.43239 6.60 9.46534 1.15 17.97 26.6993 17.97
2024年 一季报 9.09982 4.88 12.4343 0.73 10.09 22.5096 10.09
2023年 年报 8.7083 12.03 13.8098 1.97 43.99 28.8476 43.99
2023年 三季报 8.21132 7.47 17.2876 1.05 15.12 24.6458 15.12
2023年 半年报 8.16339 6.03 14.7323 0.97 19.34 26.7889 19.34
2023年 一季报 8.69027 4.34 9.56476 0.66 5.09014 24.1442 5.09014
2022年 年报 8.33505 10.57 6.95639 1.37 -12.02 25.2214 -12.02
2022年 三季报 8.09079 6.37 0.804605 0.91 6.33 26.5282 6.33
2022年 半年报 8.03316 5.25 3.53881 0.82 5.68 26.0098 5.68
2022年 一季报 8.72716 3.96 7.64835 0.63 20.44 25.1777 20.44

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燃气综合服务商。
【所属板块】燃气,新疆板块,天然气,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
【主营业务】公司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燃气工程安装、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5-06-30,其他(补充)收入0.09亿 ,占比1.31% ,利润0.06亿 ,占比2.97% ,毛利率65.84%;供热业务收入3.69亿 ,占比52.54% ,利润1.43亿 ,占比69.64% ,毛利率38.65%;分部间抵销收入-0.86亿 ,占比-12.17% ,利润-0.07亿 ,占比-3.4% ,毛利率8.14%;天然气相关业务及安装业务收入4.1亿 ,占比58.32% ,利润0.63亿 ,占比30.79% ,毛利率15.4%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01年3月3日,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昌吉市财政局、昌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昌吉市液化气公司改制设立新公司的批复》(昌市体改字(2001)第07号,以下简称“《改制批复》”),同意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同意由新疆昌吉市环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环宇集团”)、原新疆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职工等个人、昌吉市国资中心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由环宇有限收购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2001年3月9日,环宇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发起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合同书》,约定根据四部门《改制批复》等共同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改制批复》,由环宇有限收购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为本次改制目的,新疆正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01年2月11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正祥会评报字[2001]009号),本次资产评估已经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立项(昌吉市新国评字[2001]01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131,754.3元。根据《改制批复》,四部门根据“正祥会评报字(2001)009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昌市国资(2001)03号”文件确认,昌吉市液化气公司上述评估净资产2,131,754.3元扣除“钢瓶复置金”1,963,947.19元后余额为167,807.21元;再将职工安置等费用剥离扣除后,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为-76.04万元。为此,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同意将原由昌吉市液化气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评估作价2,130,358.18元划归环宇有限并抵减液化气公司资产剥离形成的负数,抵减后环宇有限实际应付土地价款为1,369,948.14元(即土地评估作价2,130,358.18元抵减净资产负值760,410.04元的余额)。考虑到环宇有限需支付土地价款,根据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职工购大股从净资产中剥离优惠的批复》(昌市国字[2001]第11号)要求,环宇有限收到个人股东的出资款150万元后即将其全额上缴昌吉市国资中心,昌吉市国资中心随后并相应向环宇有限返还了土地价款差额130,051.86元(即环宇燃气上缴款项150万元扣除应付土地价款1,369,948.14元后的余额)。2001年3月1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股东会议纪要》,确认了环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并选举产生了环宇有限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环宇有限公司章程。2001年3月18日,环宇有限在昌吉市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式注册成立。 2004年2月16日,环宇有限经审议通过同意原股东张维国将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汪彬,原股东刘平将其0.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风。同时,公司名称由“昌吉市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立信对环宇有限进行了审计并于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40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环宇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为216,008,475.48元。2015年6月17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公司股东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216,008,475.48元为折股依据,按1:0.4861的比例将前述净资产中的10,500万元折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其余净资产中108,810,267.11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198,208.37元列入股份公司的专项储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均由股份公司继承。2015年7月6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2015年7月6日,立信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226号)验证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2015年7月17日,股份公司经昌吉州工商局核准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652300050002274)。 2023年6月30日,公司英文名称由"XINJIANG EAST UNIVERSE (GROUP) GAS CO., LTD."变更为"XINJIANG EAST UNIVERSE GA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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