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式会社T&KTOKA、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组建,投资总额5623万美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占地130亩,主要经营各类油墨及油墨类辅助产品。公司于1988年12月成立,系杭州市最早的中外合资企业之一。1992年正式投入生产,2007年正式搬迁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下沙厂区年生产能力30000吨油墨,连续十余年稳居中国油墨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已任,2000年通过了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6年通过了OHSAS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经多次转版持续通过认证至今。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创业精神,公司一直秉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深入展开技术研发与创新工作。通过率先在国内推出环保型紫外光固化油墨,保证了公司始终占据市场领先的行业地位。公司已掌握UV油墨、胶印油墨、液体油墨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行业内首家印刷技术研究室和行业领先的国家CNAS认证的分析检测中心,共主持/参与起草油墨产品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五十余项。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项。其中四色印刷油墨在行业中率先通过了苹果电脑公司与美国印刷基金会的国际油墨检测,达到PANTONE公司的标准。“杭华”品牌得到了业界和政府层面高度认同,依次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并且连续五次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及复审。系浙江省日用化工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及油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荣获中国印刷技术协会颁发的绿色原辅材料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10月获得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环境标志优秀企业奖和中国环境标志贡献奖;2019年11月,通过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成为中国油墨行业唯一一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1年度,公司先后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十三五’油墨行业十强企业”和“‘十三五’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1月,入选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下属五家子公司,分别为“杭州杭华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广州杭华油墨有限公司”“广西蒙山梧华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云易臻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在各地建立办事处为全国区域的客户提供更有效率和附加值的服务。作为一家专业打造绿色环保型油墨的企业,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经营,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以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助力印刷业绿色高效发展。“环保型绿色油墨为核心、功能性材料应用为延伸”将成为公司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将继续努力前行,以稳健的步伐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杭华股份愿热忱与您携手,共创多姿多彩的美好未来!
【所属板块】化学制品,浙江板块,专精特新,融资融券,光刻机(胶),PCB,稀土永磁,新材料,节能环保
【主营业务】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以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UV油墨收入6.55亿 ,占比51.61% ,利润2.39亿 ,占比71.67% ,毛利率36.39%;其他收入0.47亿 ,占比3.7% ,利润0.03亿 ,占比0.78% ,毛利率5.51%;其他(补充)收入0.18亿 ,占比1.45% ,利润0.04亿 ,占比1.33% ,毛利率24.04%;液体油墨收入2.01亿 ,占比15.86% ,利润0.34亿 ,占比10.2% ,毛利率16.86%;胶印油墨收入3.48亿 ,占比27.38% ,利润0.53亿 ,占比16.02% ,毛利率15.34%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油墨及专用树脂;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与本公司产品相配套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1988年10月6日,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及杭州市计划委员会联合出具杭外经贸外经资(88)274号、杭计建(88)429号《关于同意“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杭州油墨厂、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及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共同设立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油墨、油墨用树脂以及有关印刷用的辅助材料,项目总投资1,100万美元,注册资金600万美元,其中:杭州油墨厂出资270万美元,包括80万美元实物出资及人民币折190万美元出资;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出资60万美元,以现汇美元及人民币折美元各半出资;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出资270万美元,均以现汇美元出资。1988年11月17日,杭州油墨厂、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及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共同签署《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合同》及《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章程》。1988年11月22日,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杭外经贸资(88)320号《关于同意“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公司合同、章程,批准成立合资公司。1988年11月29日,杭华有限取得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浙府杭字[1988]0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1988年12月5日,杭华有限取得(88)工商企合字第064号《核准登记通知书》。
发行人系由杭华有限于2014年12月8日整体变更设立。2014年6月30日,杭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杭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27日,杭华有限三名股东杭实集团、TOKA和协丰投资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约定协议各方按其持有的杭华有限股权,以杭华有限截至2014年6月30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9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4]281号《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杭华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69,726.26万元。2014年11月13日,杭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54,469.05万元,折合股份2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2014年11月20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杭经开商许[2014]142号《准予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杭华有限的整体变更事项。同日,公司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杭外经贸资字[1988]3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4年12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浙国资产权[2014]68号《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由杭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中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1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0%。2014年12月8日,发行人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30100400011733的《营业执照》。2014年12月1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4]28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予以确认。
报告期初,发行人股权结构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未发生变化。根据杭实集团(时名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TOKA于2013年8月15日签订的《协议书》,双方同意共同行使对发行人的股东权利,在任何涉及发行人经营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均保持一致行动。根据前述协议,报告期初,杭实集团与TOKA合计持有发行人96.67%股权,对发行人形成共同控制。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签订《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结构调整协议书》(以下简称“《调整协议》”),一致同意对发行人股权和治理结构做如下调整:(1)终止并解除杭实集团与TOKA原签订的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2)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在涉及股东权利的一切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并签署相关协议;(3)由TOKA向协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480万股发行人股份,占总股本的2%;(4)对董事会董事构成进行调整,除3名独立董事外,各股东应确保3名杭实集团提名的董事、2名TOKA提名的董事及1名协丰投资提名的董事当选。同日,杭实集团与TOKA签订《终止协议》,双方同意原一致行动协议终止,杭实集团与TOKA不再对发行人形成共同控制;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共同行使对发行人的股东权利,在任何涉及发行人经营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均保持一致行动。根据前述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53.33%股权,对发行人形成共同控制。2018年9月20日,杭华股份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TOKA将其持有的公司48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协丰投资,转让价格以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2018年12月28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4838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杭华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76,672.61万元,评估价值为96,345.03万元。2019年4月28日,协丰投资与TOKA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基础,约定协丰投资以1,926.9006万元受让TOKA持有的公司48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2019年5月6日,杭华股份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5月9日,杭华股份取得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编号为杭经开商备201900118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杭华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01元/股。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杭华股份每股对应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3.19元/股,评估价值为4.01元/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未发生变化。2019年5月28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签订《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结构调整协议书>之履行确认协议》,基于《调整协议》履行结果确认如下:(1)《调整协议》已如约履行完毕,各股东对协议的履行结果表示满意,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未尽事宜;(2)各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调整协议》或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的规定,不会谋求对杭华股份的单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