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

688707 上证科创板 贵州 上市日期:2021-09-14
14.94
+3.25%
  2025-11-07
总股本 5.00亿股
流通股本 5.09亿股
总市值 73.61亿元
流通市值 73.61亿元
最高 15.00
最低 14.22
换手率 1.71%
成交量 8.68万股
成交额 1.27亿元
行业板块 电池
细分板块 电池

关键指标

市盈率
-15.99
市净率
1.74
ROE
-7.83
总市值
73.61亿元
换手率
1.71%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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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摘要

报告期 每股净资产 营业收入(亿) 同比增长 净利润(亿) 同比增长 毛利率 净利率
2025年 三季报 8.03135 10.67 -26.9017 -3.33 -0.484923 -15.1753 -0.484923
2025年 半年报 8.25835 7.13 -26.6898 -2.17 -7.09603 -14.6198 -7.09603
2025年 一季报 8.49525 2.72 -57.3115 -0.98 28.5682 -22.2127 28.5682
2024年 年报 8.68503 19.61 -71.4774 -5.28 -613.94 -13.4293 -613.94
2024年 三季报 9.07038 14.59 -72.3663 -3.31 -981.19 -11.8241 -981.19
2024年 半年报 9.3232 9.72 -70.157 -2.03 -467.204 -10.3382 -467.204
2024年 一季报 9.50345 6.36 -68.2805 -1.37 -293.59 -14.0734 -293.59
2023年 年报 8.76398 68.76 -50.6606 1.03 -91.93 6.77448 -91.93
2023年 三季报 8.61625 52.81 -46.6786 0.38 -96.26 6.05997 -96.26
2023年 半年报 8.45056 32.58 -40.1098 -0.36 -105.37 3.95534 -105.37
2023年 一季报 9.39086 20.06 -22.2139 0.71 -79.37 9.96239 -79.37
2022年 年报 9.23138 139.36 152.69 12.72 208.36 13.6834 208.36
2022年 三季报 8.63058 99.04 179.503 10.06 286.18 15.2079 286.18
2022年 半年报 7.86289 54.40 161.089 6.66 340.92 18.6871 340.92
2022年 一季报 7.38226 25.79 161.401 3.42 345.35 19.046 345.35

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018年由深圳市整体迁移至贵州省贵阳市,控股股东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振华新材;股票代码:688707)。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贵阳和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截至2024年年底,公司已建成年产6.6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线。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新能源汽车、3C消费电子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用正极材料,涵盖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产品;消费电子用正极材料,主要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复合三元正极材料以及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公司于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公司已掌握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半固态/固态电池用的正极材料及电解质合成技术等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相关产品和技术已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此外,前沿材料技术方面:公司于2022年实现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并于2023年率先实现车端应用及百吨级出货;针对半固态/凝聚态/固态电池等高能量密度的应用场景,公司自主研发了固体电解质氧化物及其改性三元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已成功送样下游头部客户,部分产品实现百吨级出货;针对低空经济领域,公司开发了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高能量密度、高功率、长循环和安全可靠的正极材料,目前已实现百吨级生产销售。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全系产品的性能提升,同时在钠电、磷酸锰铁锂方面加速推进产业化,紧密围绕固态电池、低空经济等领域所需材料加大研发力度,持续降本,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所属板块】电池,贵州板块,沪股通,融资融券,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央国企改革,西部大开发,锂电池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5-06-30,其他(补充)收入0.13亿 ,占比1.83% ,利润0.03亿 ,占比-2.69% ,毛利率21.49%;正极材料收入7亿 ,占比98.17% ,利润-1.07亿 ,占比102.69% ,毛利率-15.29%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的生产;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电子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和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
【公司沿革】 公司系由原股东深圳振华与79名自然人于2004年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2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4]第0485812号),核准了“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名称。2004年4月26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140684。 2016年4月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函》(黔国资函产权[2016]56号),对公司发起设立时履行有关程序和手续情况进行确认:(1)按规定开展了资产评估及资产评估备案。深圳振华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2001年第14号),聘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对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纳入评估范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702.96万元,评估价值为766.128万元。振华集团对该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备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按规定开展了资产清查。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时,深圳振华是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开展了资产清查,资产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3)按规定作了验资。深圳振华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验资手续,聘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庆[2004]验字第347号);(4)按规定履行了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振华集团委托股东代表参加了深圳振华2004年2月18日召开的股东会,就发起设立振华新材事项作了表决,同意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及其他实物资产作价680万元投资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有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振华《公司章程》规定;(5)办理了公司设立有关审批手续。发起设立公司时,深圳振华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股[2004]8号),同意深圳振华等81名发起人发起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为2,000万股,其中深圳振华持有68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4%。根据振华新材发起人协议书,深圳振华出资资产超出折股价值部分转为对振华新材的债权;(6)职工安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深圳振华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时,充分考虑了出资资产所在新光源厂、新材料厂职工权益,妥善安置了相关职工,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2020年10月10日,中国电子出具《确认函》,对公司发起设立合规性及相关事项进行确认:(1)振华新材设立时已经原股东深圳振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复,同时履行了资产评估及备案、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验资、工商设立等一系列程序,振华新材设立过程中充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2)深圳振华投资设立振华新材时已依法保全金融债权并落实相关债务,相关金融债务在到期时点已及时全额偿还,不存在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3)深圳振华与蔡健、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于2004年4月共同发起设立振华新材,其中深圳振华持股34%,蔡健、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合计持股66%。深圳振华是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开展了资产清查,相关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均为深圳振华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蔡健、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投资者出资均为自有资金,各投资者及持股结构的确定系为振华新材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已经深圳振华股东会、振华新材股东大会、深圳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等事项。2016年12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26号),同意振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年12月28日,振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振华新材”,证券代码为“870341”,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7年11月16日,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1)鑫天瑜投资将其所持公司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德笙投资,转让价格参照2017年7月增资价格确定,即20元/股;(2)本协议签署后,德笙投资在鑫天瑜投资指定时间内向鑫天瑜投资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3)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摘牌退市前未能复牌完成交易,则上述1,500万元定金自动转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德笙投资应于摘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鑫天瑜投资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500万元,并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主要在贵州省贵阳市、黔西南州开展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契合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仔路44号”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然人高月春在公司历史沿革2011年12月增资及相关股权转让过程中,委托向黔新代为持有公司80万股。公司2019年4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上述委托代持股份转增为160万股。2019年11月4日,高月春与向黔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高月春将上述实际持有的公司160万股以税后10元/股(税前约12.5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向黔新,并约定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向黔新承担。向黔新成为上述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以解除上述股份代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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