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

830974 北证主板 浙江 上市日期:2023-03-08
9.26
+1.31%
  2025-08-22
总股本 1.64亿股
流通股本 1.29亿股
总市值 15.17亿元
流通市值 11.92亿元
最高 9.35
最低 9.16
换手率 3.14%
成交量 4.04万股
成交额 0.37亿元
行业板块 化学制品
细分板块 化学制品

关键指标

市盈率
63.96
市净率
2.38
ROE
1.66
总市值
15.17亿元
换手率
3.14%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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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坐落于杭州京杭大运河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830974)。公司专注于贵金属材料和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生产及循环利用,是国产化贵金属材料、催化剂的创新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替代进口,发扬国产品牌优势,营业收入持续五年翻番。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饶)、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和宁波凯大贵金属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公司贵金属催化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尾气治理、工厂废气治理等环保领域,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羰基化合成和催化加氢领域,煤制乙二醇、丙烷脱氢等新兴基础化工领域以及氢燃料电池、有机物制氢等新能源领域。公司董事长姚洪一直秉承“以人为本、技术为先、诚信诚实、共享明天”的文化理念,带领博士、硕士团队走自主研发和创新道路,坚持互惠互利、品牌服务的经营理念,愿意与更多的企业携手共进,共创美好的未来。
【所属板块】化学制品,浙江板块,融资融券,氢能源,燃料电池
【主营业务】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贵金属催化材料加工服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催化剂产品销售收入10.29亿 ,占比96.97% ,利润0.11亿 ,占比31.07% ,毛利率1.06%;催化剂来料加工收入0.23亿 ,占比2.15% ,利润0.21亿 ,占比60.92% ,毛利率94.19%;其他(补充)收入0.09亿 ,占比0.88% ,利润0.03亿 ,占比8.02% ,毛利率30.13%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沿革】 1、有限公司的设立2005年3月15日,姚洪、裘忠富、王伟英共同申请设立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姚洪以货币出资80万元、裘忠富以货币出资10万元、王伟英以货币出资10万元。2005年3月15日,杭州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杭新会验字[2005]第003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3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5年3月18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向有限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33010423077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有限公司时期股权结构历次变更(1)第一次股权结构变更2011年4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裘忠富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0%的10万元股权转让给姚洪。2011年4月21日,姚洪与裘忠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裘忠富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0%的10万元股权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姚洪。2011年4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00万元的决议,本次增资对象全部为公司员工,增资价格系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每注册资本1元。具体增资情况如下:股东姚洪以货币增资30万元、新股东林桂燕以货币增资66万元、沈强以货币增资15万元、林翔以货币增资12万元、国海光以货币增资12万元、郇昌永以货币增资12万元、孔令辉以货币增资12万元、傅昌荣以货币增资8万元、张军华以货币增资8万元、谢志伟以货币增资5万元、赵守强以货币增资5万元、张秉昌以货币增资5万元、张平以货币增资5万元、柴慕燕以货币增资5万元。2011年4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1]14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4月2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姚洪、林桂燕、沈强、林翔、国海光、郇昌永、孔令辉、傅昌荣、张军华、谢志伟、赵守强、张秉昌、张平、柴慕燕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第二次股权结构变更2011年6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王伟英将其持有的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67%的2万元股权转让给姚洪。2011年6月8日,姚洪与王伟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伟英将其持有的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67%的2万元股权以2万元价格转让给姚洪。2011年6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80万元的决议,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系经各方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专利研发等因素友好协商确定为每单位注册资本7.1053元。具体增资情况如下:新股东张帜以货币增资122.4万元、李大荣以货币增资26.8万元、谭志伟以货币增资26.8万元、陈兴龙以货币增资13.6万元、曾晓东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唐向红以货币增资20.4万元、熊科峰以货币增资13.6万元、陈晓峰以货币增资6.8万元、王丽霞以货币增资13.6万元、竺亚庆以货币增资20.4万元、邬学军以货币增资6.8万元、郑仲良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史建忠以货币增资6.8万元、周纪航以货币增资13.6万元、陈书勤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刘晓红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唐忠以货币增资20.4万元、蒋峰以货币增资13.6万元。2011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1]26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6月29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张帜、谭志伟、李大荣、唐向红、唐忠、竺亚庆、陈兴龙、王丽霞、熊科峰、曾晓东、周纪航、刘晓红、陈书勤、郑仲良、蒋峰、史建忠、陈晓峰、邬学军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38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7.1053元,增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3)第三次股权结构变更2011年7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林桂燕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2.35%的16万元股权转让给姚洪。2011年7月15日,姚洪与林桂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林桂燕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2.35%的16万元股权以16万元价格转让给姚洪。2011年8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有限公司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320万元的决议,全体股东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增资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姚洪增资470.7万元、张帜增资417.6万元、林桂燕增资170.5万元、李大荣增资91.4万元、谭志伟增资91.4万元、唐向红增资69.6万元、唐忠增资69.6万元、竺亚庆增资69.6万元、沈强增资51万元、陈兴龙增资46.4万元、王丽霞增资46.4万元、熊科峰增资46.4万元、曾晓东增资46.4万元、周纪航增资46.4万元、刘晓红增资46.4万元、陈书勤增资46.4万元、郑仲良增资46.4万元、蒋峰增资46.4万元、林翔增资40.8万元、国海光增资40.8万元、郇昌永增资40.8万元、孔令辉增资40.8万元、傅昌荣增资27.4万元、张军华增资27.4万元、王伟英增资27.4万元、史建忠增资23.2万元、陈晓峰增资23.2万元、邬学军增资23.2万元、谢志伟增资17.2万元、赵守强增资17.2万元、张秉昌增资17.2万元、张平增资17.2万元、柴慕燕增资17.2万元。2011年8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1]35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8月23日,有限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32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4)第四次股权结构变更2012年12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相关各方股权转让决议;同日相关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认上述股权转让。(5)第五次股权结构变更2013年12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李大荣将其所持公司118.2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张琳;同意国海光、郇昌永、张军华、赵守强分别将其所持公司52.80万元、52.80万元、35.40万元、22.20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姚洪。2013年12月18日,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认上述股权转让。具体转让信息如下:有限公司时期公司历次增资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价格均经相关各方讨论确定,并办理了验资与工商变更登记;历次股权转让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双方签订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主办券商认为,有限公司时期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均已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年2月1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13年12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3月3日出具的天健审[2014]第1781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净资产为31,323,746.76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3月10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131号《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经评估净资产3193.35万元。2014年3月11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将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3132.37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本),分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中多余的人民币1,323,746.76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014年3月1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4年3月18日,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决议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凯大有限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2014年3月1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4]第66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份公司(筹)各股东出资已缴足。2014年4月9日,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05000211080,注册资本3000万元。